倘若物业以强制手段擅自断电,用户可拨打当地的110报警电话进行求助,然而,警方通常只会对事件进行初步了解和调解处理,而非正式立案侦查。
另外,需注意的是,物业停水停电并不属于110的管辖范围之内,此类问题应由相关当事人直接向所在社区的居民委员会或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反映。
若投诉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业主有权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电力供应方面,供电的双方当事人分别为业主以及供电公司,尽管物业可能会代收电费,但其并非合同的主体方,因此无权擅自中断供电,更不能以此作为催缴物业费用的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