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所应掌握的法律知识要点如下:
首先,协议离婚必须在子女抚养权、债务承担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达成共识,并且在此基础上还需度过为期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其次,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离婚手续,则需由婚姻关系当事人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待法院正式受理之后,将先行进行调解工作。
如经调解发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则调解程序宣告失败,法院应当依法批准离婚申请;
最后,除上述内容外,还有其他相关法律知识也值得我们去深入学习和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