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家对于住宅拆迁补偿的标准金额问题,并无明确的数字规定,而仅仅只是给出了一种标准化的参考。
在这其中,关于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其货币补偿的最低基准为建筑成本价格;
同时,也可能会涉及到宅基地的置换或地价补偿等多种方式的补偿。
至于房屋的置换方面,在同等区域内,最低的要求是按照面积进行拆一还一的操作。
对于城中村的房屋,其货币补偿的最低标准为市场价格;
而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其房屋置换的最低要求也是拆一还一,同时货币补偿的最低标准同样为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