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限系指承租方在此期限内使用出租方所提供的物业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上限不得超过20年。
在租赁期结束之际,双方当事人可协商续签新的租赁合同,然而规定从续签之日起新订立的租赁合同总时长应控制在不超过二十年。
换言之,不包括延长租期的情况下,房屋租赁协议以及尚未到期的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