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是可行的。
首先,双方可尝试以协商方式予以解决。
在此过程中,双方需要保持平等自愿的原则,借助友好协商的方法来达成和解协议,从而最终妥善地处理好纷争。
其次,可以考虑采用调解的策略加以处理。
即在具备相关资质的组织或者中间方的协助下,以平等、自愿以及合法为原则,致力于推动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共识,以化解矛盾。
最后,若以上两种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当事人便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