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我们国家始终致力于保护承包者在法律框架下,自愿且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家庭承包制度所产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包括转包、租赁、互换、转让以及其他形式进行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概念,代表着承包农户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目的,对集体所有或是国家所有的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土地享有占用、利用和收益这样的权力。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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