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并未设立专门针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固定金额限制性法规,仅制定了一项通用标准。
对于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其货币补偿款应至少达到建设成本价格,此外,通常还能得到等量的宅基地置换或地价补偿;
而对于房屋置换而言,同等位置区域内的最低要求为“拆一还一”。
若涉及城中村的房屋搬迁事宜,其货币补偿款最低应参照市场价;
至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则可选择房屋置换方式,同样遵循“拆一还一”原则,货币补偿款亦以市场价为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