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之时,若未能签订合同,仍可进行补充协议签署。
此外,即便未能补签合同,只要双方存在相应的装修实施及支付款项行为,也能够被视为构成了实际意义上的合同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与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约定,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但如若当事人未能采取书面形式,然而其中一方已完成其主要义务且受领对方的履行,那么此种情况下,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并得以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