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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占用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占用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5-05 10:15:29 已帮助10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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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占用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用),主要是为了补偿被拆毁房屋所有人在经济方面所承受的损失,具体赔偿金额则会根据被拆毁房屋的结构以及使用时间来进行划分档次,并按照每平米的固定价格进行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旨在补偿被拆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所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处期间所经历的不便之处,根据临时居住条件的不同来划分档次,然后再按照被拆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按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主要是用于激励被拆毁房屋住户积极地配合房屋拆迁,或者是采取主动行动放弃某些应得利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亦或是选择不请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行为,而该项费用的各项具体标准将由当地区人民政府依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详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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