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乃劳动雇佣双方为确认劳动关系并明确双方应负权利及责任之合作协议。
此种关系建立之时,须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以兹证明。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自雇佣劳动者起始之日起,若延时一个月至满一年仍未与其当事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者,则需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有许多人对所谓的"双倍工资"产生误解,误以为其仅为"工资的双倍",然而实际上,"双倍工资"所涉及金额乃劳动者每月实得薪酬的两倍,已发放的工资部分应予以相应扣除。
换言之,在提出另一倍索偿请求时,具体赔偿金额需依据实际发放给劳动者的工资进行计算。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双倍赔偿问题的计算方式如下:
即以劳动者月均工资乘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月份再乘以2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