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严格规定,用人主体如有违反相关法规、不当解散或停止执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按照劳动者前一年度平均工资标准的两倍来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而关于经济补偿,则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份等额的月薪作为补偿。
在此基础上,如果服务期限超过了六个月但不足以满一年,就需要按照一整年的时间进行计算;
若服务期限未达到六个月的标准,那么就仅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用人单位只能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方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其旗下的员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