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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保证合同无效,有没有法律依据

哪些情形下保证合同无效,有没有法律依据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5-03 16:15:12 已帮助23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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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保证合同无效,有没有法律依据
保证合同出现无效的情况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是主债权债务合同本身存在着无效的问题;
其次是保证合同的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再次是保证合同的内容违背了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最后就是保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存在着恶意串通的行为,这种行为损及到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的明确规定,保证合同被视为是主债务债权务合同的从属合同。
当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时,保证合同也将自动失效,但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况除外。
同时,根据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是无效的,除非这些强制性规定并不会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
此外,任何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民事法律行为也是无效的。
最后,根据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和相对人之间存在着恶意串通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样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样是无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第一款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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