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宅基地纠纷问题的妥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策略:
首先,双方应以友好协商为基础进行解决,或提出申请,请求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出面调停;
其次,若各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经协商、调解仍未达成实质性妥协,可以选择向当地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由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最后,对于仲裁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以及仲裁结果,如有任何一方表示不满,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