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安排如下:
首先,经过公正规范的评选程序确定了中标合作伙伴以后,相关任务执行部门需要填写正式并明确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经过该任务负责经理(总监)和地产公司总经理的细心审查与批准过后,便可顺利地开展保证金的退回工作。
其次,对于那些未能成功中标的投标单位,由于其已经履行了正常的报名手续并且提交过相应保证资料,因此,该任务执行部门可以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移交至财务部分进行处理,在此过程中,投标单位应该在收到具体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收款凭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保证金的退回手续。
最后,对于成功中标者来说,他们需要等待合同签订完毕之后,才能按照同样的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收款凭证去办理保证金退回的相关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