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现商品外包装完整但内部配件已损坏时,应视为责任方为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
若此故障系由运输公司、仓库保管员等第三方的疏忽所导致,则在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对消费者支付赔款之后,他们有权向责任方提出追偿申请。
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产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采取以下基本步骤进行解决:
首先,尝试自行与经营者展开友好磋商以达成和解共识;
其次,寻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依法成立的调停组织的帮助,进行调解工作;
再次,向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申诉;
次之,依据与经营方已经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处理;
最后,选择通过司法途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四条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