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况下,若法律体系对罪犯做了判决并决定拘役期长达五个半月之久,且已顺利执行完毕,则该罪犯无法再申请缓刑。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缓刑主要是针对那些触犯了刑法法规,经由法定程序判定已经形成犯罪事实,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人士,先提前宣告认定其罪行成立,但采取暂时停止执行正在被判处的刑罚措施。
此外,当人民法院正式开始审理刑事案件时,都必须根据其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来做出量刑判断,而这些情节将涉及到所侵犯的罪名、带来的损害结果以及犯罪所采用的方式和方法等等。
如果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则可能面临拘役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