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置共同财产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应由申请人或者是法院依据相关程序对共同财产进行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等操作;
其次,必须在第一时间将这些操作的结果通知所有的共有人。
如果共有人能就共同财产达成分割协议,并且经过了债权人的确认,那么人民法院会依法承认其效力。
而查封、扣押和冻结的效力也将延伸至分割之后,被执行人所享有的相应份额之内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