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业执照在面临拆迁时所能获得的补偿内容包括:
首先,对涉及到的房产进行拆迁费用方面的支付;
其次,对因拆迁而造成的经营收益损失进行补偿;
再次,还包括设备迁移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以及设备在迁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坏情况的赔偿。
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此类认定标准做出统一明确的规定,因此,各地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采取不同的标准。
其中,主要的认定标准大致如下:
第一种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的登记信息为准,只要该房产被登记为营业性用途,那么在面临拆迁时便应按照营业性用房的标准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二种则是以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许可证作为判断依据,只要拥有合法且有效的营业执照,那么在面临拆迁时便应按照营业性用房的标准给予相应的补偿。《国有土地滑举此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例》第二十五条
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
例的规定,就补偿信迅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本条
例第二十七条
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