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乃指公民离世后遗留下的具有个人合法性的财产,涵盖范围颇为广泛,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公民所拥有的各项收入;
其次是自用住宅及储蓄、日常生活必需品等资产;
再者,还包括自然人所拥有的林地、牲畜以及家禽等;
此外,还有公民所积累的文化财产,如文物、书籍、地图以及各类文献等;
以及法律允许转让给个人的生产工具等;
最后,也包含了所有权属于公民的版权、发明产权等方面的财产权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