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一旦涉及到刑事案件被起诉,基于保护人权和公正审判的原则,当事人可在刑事诉讼中同时主张并提起附带性的民事诉讼请求,而非等到刑事案件审理完毕后再行提出民事诉讼申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体来说,是指司法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时,不仅要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且还要连带着解决由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而给受害人或社会带来的物质方面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等一系列纠纷事宜,从而展开的独立于刑事审判之外的诉讼程序活动。
若涉及到对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那么人民检察院在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时候,除了要对被告人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进行追诉外,还可以选择在这个诉讼过程中一并提及附带的民事诉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