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方选择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时,其所需承担的成本主要涵盖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是聘请律师进行代理的相关费用;
其次是法院对于案件受理所收取的费用;
另外,若涉及到财产保护措施以及案件执行的需求,则还需支付相应的财产保全费用及执行申请费用等等。
所谓诉讼离婚,即是指因夫妇双方在终止婚姻关系或财产分配、债务负担和子女抚养等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共识,而采取向人民法院提交法律诉讼请求,通过调解或裁决方式来解决这些争议并最终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