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于2021年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款之规定,在离婚案件审理期间,夫妻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其共同财产事宜;
若达不成一致意见,法院则应对财产进行细致入微的审慎评估,并以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作出最终裁决。
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相关问题,也应依法给予充分保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