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征收房产时所依据的补偿标准以及具体价格,应以市场评估结果为准则进行核算。
在实际操作中,面临拆迁的房屋,必须首先对其主体结构进行科学的估价,即将此项评估结果作为基准进行相应的赔偿;
之后,需要将该房屋的建筑面积纳入考虑范围内,综合计算出一个合理的补偿额度。
对于被征收的住宅房屋,其补偿金额可以通过以下公式来计算: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乘以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即可获得。
值得注意的是,若被收公民在约定的时限内完成签约并且腾空房屋搬迁,而其计划建盖的房屋总面积、额外获赠面积以及签署合同的奖励面积总和低于45平方米的情况下,则针对不足部分,可用评估单价的80%作为补贴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