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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骨折赔偿由谁来赔偿

工伤骨折赔偿由谁来赔偿
受工伤的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而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2024-04-28 09:25:25 已帮助11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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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骨折赔偿由谁来赔偿
若工人在工地摔倒造成骨折,鉴于该情况具有工伤属性,应当依循工伤相关法律法规,由企业及工伤保险基金共同分担工伤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如若该事件并非工伤,而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工伤保险缴费,那么所有的工伤赔偿项目均应由企业独自承担。
若是由于侵权行为所引发的伤害,则应根据侵权法追究侵权责任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可能的情况需要考虑。
对于因公受伤并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员工,他们有权享有以下待遇:
首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伤残等级领取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其标准分别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其次,当劳动、聘用合同到期终止时,或员工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将向员工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企业也需向员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至于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金额,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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