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恶意打假行为可能会触犯敲诈勒索罪;
2、此类方式通常表现为将真的商品与伪造的商品进行巧妙替换或是现场携带假冒商品,之后以此类手段便足以让店方不得不接受过高的赔偿金,此种行为明显违反法律法规;
3、情节恶劣者已经达到了刑事犯罪层面,面临法律的严肃追究责任。
针对上述恶意打假的行为,若商家证实非自身产品及广告所致,可向消费者详细阐述事实真相;
对于那些胡搅蛮缠的消费者个体,经上报至相关平台进行协调处置后,当然也可以视情况予以忽视,坚决回绝其索取赔偿的不实企图。
倘若后续检查发现确为自家产品或广告产生的问题,那么店铺便需迅速制定相应对策,竭力降低商号或企业的经济损失,但这并不意味着应全然断绝对消费者合理的赔偿请求。
譬如实施退货退款、发放优惠券等考量消费者权益的举措,店铺理应遵从法律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在问题较重的情况下,商家应考虑消费者提出的赔偿方案是否达到可以私下协商的地步,亦或是是否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遭受相关管理机构的行政惩罚,商家责任人应当及时了解问题的实际状况,明确问题的严重性以便于制订出恰当的应对策略,提前为尽可能地减小损失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