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种实际情况的考量,债权人在转让其权利之后能否向债务人申请主张权利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如果是针对全部债权进行的转让操作,那么这笔被转让的债权便会从原先的债务人身上转移至受让人手中,转让权人就因此失去了对该债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故此时债权人无法再向债务人施加请求主张权利的压力;
其次,若发生的仅仅是对债权的一部分进行转让的情况,那么转让人均与受让人共享债权权益,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仍然有资格向债务人提出主张权力的要求。《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