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有财产即为法定夫妻财产。
在夫妻婚姻关系有效存在期间内所取得的下列各项财产,均被视为夫妻的共享财产:
(1) 劳动者的薪资、奖金以及提供各种劳务所获得的报酬;
(2)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盈利及对外投资的收益;
(3) 因知识产权而带来的收益;
(4)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与的财产,但须明确声明该财产仅归属于某一方所有的情况除外;
(5) 除上述列举之外,其他应当作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