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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一方能放弃子女的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一方能放弃子女的抚养权吗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4-18 16:05:22 已帮助24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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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一方能放弃子女的抚养权吗
夫妻之间若协议离婚,可自主决定是否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如有一方选择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则该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将会被并将其分配给另一方行使。
然而,当双方均表示放弃对抚养孩子的权利进行争夺时,司法机关将依照考虑二者的抚养条件以及对未成年子女利益最为有利的原则来做出裁决,以确认由哪一方承担子女的实际抚养责任。
尽管在协议中可以选择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无需继续履行作为父母所应尽到的养育责任。
对于未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而言,他们仍然必须按照法律要求承担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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