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合同纠纷的诉讼案件,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导致当事人被处以刑事处罚或判处监禁,这是因为此类纠纷属于典型的民事性质案件。
在这类案件中,行为人一旦出现违背合同约定的过失,应当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种违约责任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即依约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保证受害方的权益不受进一步损害、以及对受害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由于违约行为而给受害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额度应等同于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引发的实际损失,并且还应涵盖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任何潜在益处。
此外,法律法规中另有其他相关条文也需遵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