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附加相关期限。
附期限之合意合同系指在订立此等性质的合同时,已经将未来确定能够到来的期限视作合同的关键条款,并且当这个期限到达之时,合同的法律效力将会启动或终结。
依据法律规范,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考虑附上相应期限,但如果从本质上来讲属于不应附期限的情况则例外。
对于带有生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来说,一旦所附期限来临,那么此种行为便会立即生效;
而对于规定了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言,一旦设定的期限期满,则此种行为则自动失去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