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在离婚诉讼中争得两位子女的抚养权,必须充分证实自身所处的生活及工作环境更为适宜孩子的心理和身体健康发展。
一般而言,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幼子,法律体系通常将他们的抚养监护权利赋予母亲。
然而,对于年满两周岁的孩子,如若父母双方就抚养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会依据相关法规以及具体状况,遵循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至于年龄已至八周岁的儿童,则应充分尊崇并考虑他们的真实愿望和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