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向患者故意瞒报病情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此类行为不仅危及到患者的生命权利与健康权益,而且严重挫伤了患者对医生的信任感,加剧了原本已经紧张的医患关系,进一步损害了医疗服务行业在社会上的整体信誉,同时也给医疗秩序带来了极大的冲击。
因此,我们应当坚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那些故意隐瞒病情的医护人员的法律责任,以此来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稳固和谐的医患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