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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诉讼应向什么法院起诉

涉外离婚诉讼应向什么法院起诉
涉外婚姻,是指婚姻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婚姻。涉外婚姻法律问题主要涉及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问题。涉外婚姻关系的处理通常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冲突问题。现在,涉外婚姻在我国越来越常见,涉外婚姻的增多是我国对外开放程度加大的一种体现,但涉外婚姻也产生很多的问题,造成离婚也是比较常见的。
2024-04-18 09:45:16 已帮助11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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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诉讼应向什么法院起诉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情况解释文件,我们有幸总结出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现将结果呈现出来供您参考:
第一点,对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出现离异需求时,应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具有法定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第二点,倘若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过境外需要解除婚姻关系,当地法院是否接手处理此案,则需视该法院自身的国内法而定;
第三点,当一名中国公民居住在外国,另一半居住在国内时,无论两国的任何一方针对我国人民法院请求离婚诉讼时,只要国内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即可;
若国外一方选择在驻留国法院发起诉讼,国内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的话,我国的人民法院依然有权接受此案进行审理;
若双方都是出国人员,其中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他们应该向出国前所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第四点,在国内成婚且定居于国外的华侨朋友们,假如他们在定居国的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造地的法院代为管辖为由而拒绝接受案件时,当事人可以向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该请求由夫妻俩的婚姻缔造地或是其中一个人在国内的最终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接受并管辖;
第五点,对于那些在国内外生活但尚未定居的公民来说,若他们一方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应当由原告或是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负责管辖;
第六点,对于已在外埠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同胞们,若遇到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所在地的法院代为管辖为由而拒绝接受案件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该请求由他们原本的住址或是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接受并管辖。
关于离婚适用法律的问题,我们会按照上述规定予以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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