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诉讼管辖专题 > 申请证据保全的形式要件有什么

申请证据保全的形式要件有什么

申请证据保全的形式要件有什么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4-17 17:35:05 已帮助80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申请证据保全的形式要件有什么
关于证据保全的法律规定,符合以下六点要求者方可执行:
首先,当事人即为权利人应在诉讼活动之前,递交具备完整申请内容的书面申请,详细阐述申请证据保全的缘由以及欲保全的相关证据(种类、特性、所在地点等)。
其次,法院有权命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若申请人无法提供或拒绝提供担保,其保全请求则会被驳回。
而提供担保的主要方式就是缴纳适当数额的诉讼保证金或者担保金,以此来约束申请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
再次,当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决认定采用保全措施的,则需立刻启动执行工作。
接下来,对于不同类型的证据保全,采用不同的方法。
如对出庭证人口供的保全,法院可以现场制作一份经过核实的证人证言笔录或者声音记录;
再比如对实物证据或案发现场的保全,法院可派员前往实地进行勘验,同时制作具有证明意义的勘验笔录、绘画、摄影以及摄像等影像材料;
另外,如果存在灭失可能性较大的书证、物证、音像资料等,法院还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性措施。
最后,若申请人在自法院实施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天内未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有权解除保全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