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关于担保之具体方式未曾作出明确约定,将承担一般保证之责任。
在此情况下,保证者承担之责任即为一般保证。
此类型保证是指,如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之时,保证人有义务为之提供担保。
如果保证人之间的协议并未就担保之具体方式做出明确定义或解释,那么其应依照一般保证的规定来承担担保之责任。
因此,当担保之具体方式未曾明确约定时,按照上述法律条款,保证人必须承担一般保证之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