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如下要求的合同方被视为具有有效性:
首先,作为订立合同各方主体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年满法定成年年龄且均具备民法所赋予的享有相关民事权利以及进行抉择的能力,也便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提到的合法有效的合同三大要素之一——合格的合同主体。
其次,对于具有重大决策性的重要文件如合同来说,其内容必定需要贯穿始终地反映出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及其中涉及的具体事项时的真实意愿。
这里所谓的真实意愿,我们主要强调的是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如合同订立动机、具体条款约定等等都应当是当事人由衷而发的真实意思表述。
最后,无论从哪一个层面去看,合同内容与条款都不能触犯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
站在法律的角度,合同中的内容无论涉及到何种因素,无论是赋予当事人的权力、规定的义务还是指向的具体事物甚至是其中设定的标的物,皆须合法合规;
再者,当事人相约缔结合同的本意也是具备正当性、合理性,符合公共道德立场。《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