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倘若一方出现了出轨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决定离婚时,那么他们所积累的家庭财产自然需要进行合理的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承担错误的那一方同样享有参与财产分配的权益,而并非被剥夺其相应份额。
唯有当彼此选择维持婚姻关系而并非离婚时,才无法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但若有任何一方存在下列两种情形之一,便可合法地剥夺他们对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分配权:
(一)有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捏造大量夫妻共同债务等极大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不当行为;
(二)当负担起法定抚养职责的那一方生患重病亟需治疗,而另一方却拒绝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之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