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事业单位等)在从事劳动力活动中所建立起的具有社会性和经济性的联系。
在解决劳动关系争议问题时,我们可以采用以下几种途径和方式:
首先,我们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其次,我们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调解机制作为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主要手段或者路径之一,往往能够起到有效的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作用。
再次,我们还能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解决纠纷。
仲裁制度,亦称为公正裁决,是企业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律制度之一。
具体来说,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程,以公正立场对争议双方当事人涉及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定。
最后,如果以上所有途径都无法解决争议,我们还可以诉诸于劳动争议诉讼。
这是由我国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以劳动法律法规为依据,开展针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工作的一种司法行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