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消费者所购买的食品已经发生变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向售卖此种变质食品的商业机构提出退货申请,且要求退还货物价款。
进一步地,倘若销售商在明知货物已变质的情况下仍予出售,消费者有权依法请求商家支付10倍于定购价或3倍于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若计算得出的赔偿金额未达人民币1000元整,则应以1000元计。
然而,消费者除了有权直接向已出售变质食品的商家索求赔偿外,还有权向食品制造商提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