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理关系中,若代理人与相对方存在恶意串通,该代理行为将失去其效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代理人与相对方有预谋地联手损害被代理人权益的情况下,被代理人有权向代理人和相对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并由代理人与相对人共同承担民事连带责任。
此外,鉴于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恶意通谋,代理人以他人名义所进行的法律行为亦会被依法认定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