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一名劳动者意外故去、其生命被宣告终结或是失去音讯而下落不明,那么与之签订的合同便自动终止并产生效力。
在以下诸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也将终止生效:
(一)当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到期;
(二)若劳动者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开始依法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如果劳动者不幸身亡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宣告丧命或失踪的裁定;
(四)当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财务困境等原因被宣告破产;
(五)如用人单位因经营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停止运营、撤销核准或许可证、或因自身决策提前解散公司;
(六)除以上几点外,法律、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情形亦会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