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赋予监护人的一项固有权限与职责,倘若有人试图侵犯他人的这一权益,则无疑是违反法律法规的不当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被监护人的监护权受到非法侵害,导致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在近亲属范围内的亲属之间的感情联系遭受重大伤害的情况下,作为监护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相应的精神赔偿。
因此,除非经过合法的程序及途径,否则无人能够非法剥夺他人的监护权。
对于任何非法剥夺公民监护权的行为,受害者皆可依法寻求法律援助,追究加害方的民事责任。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未满成年年龄的子女来说,生身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
这份监护关系源于父母与孩子血缘相连的亲情,所以每位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都是平等的,任何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剥夺或限制这个权力,除非是由于法定原因如亲人过世,父母与孩子的亲子关系依法解除,或监护权经过法律程序得到正式授权后才得以取消。
不论父母是否已经离婚,他们始终享有对孩子的监护权以及担任监护人的相应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