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如若涉及到子女性别且双方未能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共识,那么法庭将会依据以下原则展开判决工作:
首先,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nurs,依循法律规定将其交由母亲全权抚养。
其次,年龄大于两岁但父母双方所达成的抚养事宜协议不能令法庭满意时,法庭会依据相关法规综合考虑各方因素,最终基于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前提下作出对未成年人最为有利的裁决。
最后,当子女年满八岁再面临此类问题时,考虑到他们已经开始形成独立思考的能力,我们应尊重并听取他们的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