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处于未入住状态下的商品住宅,虽然您并没有居住其中,然而仍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若是该房产长久以来处于空置状态,您可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适当磋商,或者详读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条例,尝试争取折扣收费优惠。通常情况下,物业管理费用在房产正式交付至业主手中时即刻起由业主承担负担,首期通常从首次收房之月开始。《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