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所居住的小区中存在着无序停车的情况,那么您可选择以下投诉途径和部门进行反馈:
首先,小区内部的停车场主要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您可以立即与该部门取得联系并请求派遣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处理此问题;
其次,您可以寻求小区内的居民委员会协助处理投诉事宜,其管理人员将会站出来为您解决问题;
此外,您也可向小区业主委员会递交对乱停车现象的投诉信函;
如以上办法均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您还可以尝试直接拨打交通管理部门的电话,例如:
112或114,以便请交警出面向违停车主搬运车子;
最后,如果您认为小区内的无秩序停车现象是由于物业管理不当所导致的,那么您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提交对物业服务的投诉,以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机动车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停放,任何时候都不能擅自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内部。
同时,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应确保不会阻碍到其他车辆及行人的正常行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