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中,企业会在雇佣合同之内明确规定员工所承担的保密责任,然而对于竞业限制协议,在签署雇佣合同、延长聘用期限或离职之时,都具备与用人单位进行理性协商并签订的权利,用人单位绝不可强制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