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法律分析: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醉驾将根据其情节轻重以及是否产生不良后果,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拘役和罚金的处罚。
该法律修改将于2012年5月1日正式生效,因此,“危險驾驶行为”的入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旨在加大对醉驾及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打击力度。
据了解,自2012年5月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开始针对全国范围内的醉驾案件展开深入调查研究,并正在准备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
关于醉驾如何争取缓刑的问题,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醉驾缓刑的执行标准具体取决于各地的实际情况,国内的一线城市通常会采取实体刑的执行方式,而在一些二线城市则更倾向于采用缓刑政策。
至于缓刑的具体适用条件:
首先,被适用缓刑的犯罪嫌疑人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罪犯;
其次,这些罪犯所犯下的罪行虽然较为严重,但由于社会危害性较小,故可以考虑适用缓刑;
最后,适用缓刑的罪犯必须具备良好的悔过表现,且社会普遍认为其不会再次对社会产生威胁。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刑法的现行规定,对于累犯是无法适用缓刑的,这主要是因为累犯通常性质暴戾,行为危险,社会危害性较大。
另外,附加刑也必须要执行的,不受主刑缓刑的限制。
此外,缓刑考验的期限也是需要我们关注的重要方面,它是以受缓刑宣告的罪犯为考察对象,结合实际情况设立的一定期限。
关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最长可达原刑期1年以下;
关于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长则为原刑期5年以下,但最短不得低于一年。《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