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计算机网络诈骗刑事案件,这是属于公安机关侦查范围内的范畴。
当遇到这类涉及网络安全的诈骗行为时,您应该紧急采取行动,将相应情况立刻报告给当地的公安机关。
由于网络诈骗存在着其特有的不稳定特点,包括犯罪分子身份的隐蔽性和位置的不确定性,再加上其独特的隐藏手法和虚假面目,使得许多受害者在遭遇此类事件之后都会感到无所适从,犹如身处迷雾之中。
因此,当你遭受到网络诈骗的侵害时,你应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保留和保存相关的信息。
因为这种犯罪活动通常是通过互联网来开展,其中涉及网络信息的改动和销毁具有很大的可能性,这会严重阻碍案件的侦破过程,有时还会导致警方因缺乏必要的信息而无法启动立案程序。
在此前提下,一旦当你发现自己已经成为了网络诈骗的受害者,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赶紧冻结与这个骗局有关的所有银行账户,尽最大努力阻止更多的财产损失发生。
最后,你应当毫不犹豫地拨打公安机关的报警热线,尽可能详实地向他们讲述被骗的经历以及相关的具体细节,同时积极收集和提供你所收集的相关证据给警察部门,以此配合他们的案件调查工作。《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