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工在入职之后的头一个星期之内离职,仍有权获得相应薪酬。
这里所说的薪酬,是指劳动者因为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实际性的劳务付出,所以无论是在有或无劳动合同的情况之下,用人单位皆应依法依规地支付给劳动者工作报酬。
若出现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此项报酬的情况,各位劳动者可考虑向相关劳动监管部门进行有效投诉,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