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试用期内遭解雇的员工,若系违法解聘,通常需赔偿一个整月之薪资;
其次,由于处于试用期阶段,代表着工作时长尚未达6个月,在此情况下,经济补偿仅为半个月;
再者,若是经证实员工并不符合录用条件且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用人单位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给到员工。
对于职别设立试用期的员工来说,在试用期内的考核与鉴定成果即可作为评估该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重要依据。
经济补偿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即每达到一年的工作期限,便需向劳动者发放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若累积工作时间大于或等于6个月但未达一整年,则以一整年来计算;
如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则默认向劳动者发放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此外,若劳动者的月工资超出用人单位所在地直属直辖市、特定区域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应遵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进行结算,而经济补偿的每项支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